天天观点:大北农股权纠纷案一审败诉 公司称正积极准备上诉
本报记者 王丽新
见习记者 陈潇
(相关资料图)
4月11日,大北农就收购九鼎科技三成股权纠纷案披露最新判决结果。公告显示,大北农被判败诉,需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3.96亿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等。
往前回溯,2022年1月份,大北农决定以13.2亿元收购杨林持有的九鼎科技30%股权。此后,据大北农公告,因九鼎科技财务资料审计结果与未审数据差异较大等原因,双方发生诉讼纠纷。
对于此次判决结果,大北农表示,本次为一审判决结果,公司正积极进行上诉准备工作,将依法积极处理并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,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。
公开资料显示,九鼎科技成立于1994年,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猪饲料、禽料、水产料的生产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和销售以及无抗动保、智能化养殖板块业务,公司在全国拥有三十余家分公司和子公司,曾进入全国饲料企业20强、饲料企业口碑30强。
去年1月份,大北农决定以13.2亿元收购杨林持有的九鼎科技30%股权,且后者将其持有的九鼎科技剩余全部股权表决权委托给大北农,三方还就未来剩余70%股权继续收购达成框架性协议。
据披露,截至2020年12月31日,九鼎科技合并报表总资产22.94亿元,负债总额10.64亿元,净资产12.3亿元。2020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39.28亿元,净利润1.58亿元。截至2021年11月30日,九鼎科技合并报表总资产24.63亿元,负债总额11.77亿元,净资产12.86亿元,2021年1月份至11月份合并报表营业收入53.87亿元,净利润1.32亿元。
大北农曾表示,该笔股权交易将进一步完善大北农的战略布局,有助于提升大北农的核心竞争力、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。
但在大北农支付了第一笔股权转让款6.6亿元后,事态发展却“急转直下”。2022年8月16日,大北农公告称,为推进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,大北农审慎考量深交所3月份下发的关注函相关内容,同时对九鼎科技财务报告进行审计。
根据初步审计结果,九鼎科技2020年和2021年净利润与净资产与其提供的未审数据差异较大,部分数据账实不符,无法满足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要求。
大北农称,公司多次与交易对方、九鼎科技沟通审计推进、规范整改及调整收购股权的交易作价,但沟通未果。基于上述原因及首笔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工商变更,大北农暂未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。
最终,这场“沟通未果”的收购闹上了法庭,2022年8月份,大北农称已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,交易方要求大北农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3.96亿元,并支付违约金495万元;同时表示,将采取积极应诉、反诉或通过与交易对方协商的方式解决上述事项。
4月10日晚间,大北农公告该案件一审判决结果,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《民事判决书》限公司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杨林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3.96亿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,并向杨林支付律师代理费419.76万元,并驳回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。
对此,《证券日报》记者拨打九鼎科技官网联系电话,但电话显示为空号。此外,大北农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,目前判决结果较为不利。
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向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若被收购的九鼎科技财务经营状况与公司承诺严重不符,大北农上诉仍有胜诉可能性。此外,上市公司收购前,一般要进行法律和财务尽调。大北农收购九鼎股份前,也应该进行尽调。
此外,亦有法律人士向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投资方在签署协议时,应充分考虑投资的各种风险及不利结果,并明确约定解除条款或回购条款。此外,被收购方应该按照相关规定,在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前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,积极配合收购方的尽职调查,提供必要的文件、资料和信息,确保收购方能够全面了解被收购方的财务状况、经营状况、法律风险等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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